作者:陵丁 字体:[增加 减小] 来源:途锐 时间:2026-05-24 我要评论
押案款中的526.4万元系被告人王洪春的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鹏鹞环保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洪春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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